地獄與共犯結構。

「你們這兒賣寵物的利潤高不高?」
『老實說,是賠錢在賣。』
「那為什麼還要做?」
『一方面是新開張,可以吸引客人,再來,有人買了寵物,之後就會來我們這裡買寵物用品。』
「那你們有試過,或是聽過寵物店、寵物用品店跟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或是中途之家合作嗎?」
『怎樣合作?』
「就是讓客人透過你們寵物店,跟這些地方領養動物,他們養了寵物,自然而然也會來你們 這裡買用品啊。」
『(無言)』
「而且,看他們被關在小小的空間裡,就覺得很可憐。」
『哪裡會可憐?他們住在那裡面就像高級小套房,有暖氣、有冷氣,還有專人把屎、把尿......。』


昨天下班,到家裡附近新開的一間24小時寵物用品店買小唒的晚餐。一如往常的,裡頭「陳 列」許多可愛的阿貓阿狗,更屌的是,他們還有賣「象龜」。除了那些爬蟲類跟鼠輩讓我毛 骨悚然,其他的貓仔狗仔都好可愛,可愛得令人心疼。在這種地方我是待不久的,會鼻酸, 會難過,會怕忍不住就把籠子打開,換我被抓去關。

為了湊滿1000元好辦會員卡,yen跑去找幾包給小唒的零食,我在櫃台跟店員、副店長聊天, 看著木製邊框、透明玻璃的「展示櫥窗」,我突發奇想,問他們賣這些小動物的利潤,這時 我才知道,其實賣寵物的利潤並不是重點,重點在他們帶來的商品利潤。

仔細想想,依照這種邏輯,就像嬰兒用品店開始擺起各色baby(依業者的說法會稱之為「活 體」)來賣,賣嬰兒的利潤當然不高,生一隻不知道要花多久時間,但養大一個嬰兒就需要 相較於生出一個嬰兒更高的成本,於是,他們就等著賺這筆錢。

聽著就火大了,但不能發作,因為錯不在他們。假使一般人對其他生物的認識與尊重能多一 點,我問他們的那種做法或許就可行──配合中途之家、收容中心辦理領養。以寵物用品店 這種通路如此普及的產業,做為推廣的基地,一定很屌,成效也一定很可觀。大概吧。

待在寵物店愈久,就愈懷疑自己也在這共犯結構之中,所以買完便盡速離開,假想自己能逃 離這地獄,裝做沒看到,直到下次步入。

「監獄也是這樣啊!你怎麼不去關看看!」說不定,下次我就會這麼吼出來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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